龍財規〔2023〕5號
市直有關部門:
為規范和強化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取得實效,市財政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方案>》等,制定本辦法,請各部門(單位)遵照執行。
龍巖市財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龍巖市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強化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取得實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發〔2019〕5 號)、《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方案>》(巖委辦發〔2019〕44號)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預算績效管理結果(以下簡稱績效結果)是指預算績效管理責任主體對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事中績效評價、績效自評(包括單位自評、部門評價)、財政評價等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結果。
績效結果應用主要方式包括反饋與整改、與預算掛鉤、報告與公開、激勵約束等。
第三條 市級財政部門和市級預算部門對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開展預算績效管理活動所形成的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中市級預算績效管理責任主體包括市財政局和市級預算部門。
市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辦法和組織協調管理,及時反饋績效管理結果,按要求報告和通報績效結果,牽頭組織績效信息公開,將績效管理結果應用于預算安排和開展各項考核評價,督促指導市級預算部門及時整改問題、改進管理、完善政策、調整預算等。
市級預算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本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相關工作,督促指導所屬單位落實結果應用要求,及時整改問題、改進管理、調整預算。向市財政局和相關部門報送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結果和結果應用情況等。
第五條 市級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應用工作中涉及保密事項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反饋與整改
第六條 市財政局將事前績效評估的審核結果反饋給市級預算部門。市級預算部門根據審核意見,修改完善事前績效評估表、績效目標表、事前績效評估報告等材料,按照年度預算編制的時間和要求報市財政局審核。
第七條 市財政局從“一上”階段開始審核績效目標,并將審核結果與預算申報流程同步反饋給市級預算部門。市級預算部門根據審核意見,調整完善績效目標。
市對下相關轉移支付,由市財政局會同有關市級預算部門,參照上述程序調整完善績效目標。
第八條 市級預算部門在開展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雙監控”中,發現存在的預算執行偏離績效目標、執行進度滯后、項目實施管理等存在的問題,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偏,并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確??冃繕巳缙趯崿F。
市財政局對重大政策、項目開展績效跟蹤監控,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反饋給有關市級預算部門,市級預算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送市財政局。
第九條 市級預算部門在部門評價工作完成后30個工作日內,應將績效評價結果和問題反饋被評價單位。被評價單位應當自收到反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送市級預算部門。
第十條 市財政局應及時將財政評價報告及對部門自評抽查復核結果反饋給被評價單位,被評價單位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對被評價部門的反饋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并將整改情況納入對部門的綜合評價。
第十一條 市級預算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針對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等反饋的問題和建議,逐條明確整改目標、措施、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等,確保建議有回應、問題有對策、整改有效果。
第十二條 市財政局要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促,視情況對市級預算部門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復核。對未按要求報送整改落實情況的予以提醒,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虛報整改情況的,應暫停資金撥付或核減下一年度預算安排。
第三章 與預算掛鉤
第十三條 基本支出,以及項目支出中的補貼清算類、債券本息、對外援助(幫扶)資金、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所需資金、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特定事項資金等不直接與預算資金掛鉤,但績效結果存在問題的項目,限制提標擴面或嚴控同類新政策出臺。
不納入預算扣減范圍的資金仍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開展全過程績效管理,參與績效管理工作考核,并加強績效結果應用。
第十四條 將事前績效評估結果與重大政策和項目立項掛鉤。市級預算部門在開展事前績效評估時,應對專項上一周期執行情況開展綜合評價,事前績效評估結果作為重大政策和項目入庫的必備要件,凡是評估認定不具備實施條件、超出財力可能的支出政策,一律不得實施。
第十五條 將績效目標與預算編制掛鉤。市級預算部門設立的績效目標應與申請的預算資金相匹配,績效目標設置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對未按要求編制績效目標或績效目標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安排預算。
績效目標作為績效運行監控和評價的依據。
第十六條 將績效運行監控結果與預算調整和下年預算安排掛鉤。市級預算部門應加強項目績效跟蹤管理,強化績效運行預警糾偏,對績效監控中發現的績效目標執行偏差和管理漏洞,應及時采取分類處置措施予以糾正。對存在嚴重問題或預期低效無效的,市財政局可暫緩、停止撥付資金或收回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冃н\行監控結果,作為以后年度預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參考。
第十七條 將事中績效評價結果與下一年預算編制掛鉤。市財政局根據工作實際組織開展事中績效評價,按得分高低對被評價項目進行排序,根據“花錢必問效、無效要問責、低效多壓減、有效多安排”的原則,根據當年度評價總體情況,對評分較高的項目,視財力情況及政策支持方向,適當優先予以保障;對評分較低的項目,分檔、分比例進行壓減。
第十八條 將財政重點評價結果與以后年度預算安排、資金分配、政策調整掛鉤。按照獎優罰劣的原則,結合我市財力情況,在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戰略任務落實的基礎上,對績效評價結果為優且社會效益良好的項目,原則上在下年預算中優先保障;績效評價結果為良的,相關支出原則上按零增長控制;績效評價結果為中的,按照一定比例壓減對應項目的預算額度;績效評價結果為差的,原則上應予以退出或撤銷。
市級預算部門績效自評結果為差的,應予以撤銷或退出。部門自評結果與市財政局自評抽查結果差異較大的,下一年度按照一定比例壓減對應項目的預算額度。
市級預算部門績效自評可參照執行。
第十九條 將部門整體績效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鉤。對于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為中及以下的,視情況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核減下一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總額。
市級預算部門整體績效自評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條 建立績效結果與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掛鉤機制。
按因素法分配的轉移支付資金,原則上要將績效結果作為資金分配的因素之一,加大對績效評價較好縣(市、區)的獎勵力度。
按項目法分配的轉移支付資金,要將績效結果作為項目申報儲備、調整申報條件、補助標準、資金投向的重要依據。
按競爭性分配的轉移支付資金,要推動建立“多中選好、好中選優”的項目優選機制,將項目績效情況作為優選因素之一。
第二十一條 績效評價結果同步與財政支出政策調整和完善掛鉤,根據評價指標表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等因素綜合確定。
需扣減下一年度項目部門預算的,對同一個項目不同原因,予以疊加扣減;對同一個項目相同原因,不疊加扣減;原則上不超過該專項部門預算的25%。
第四章 報告與公開
第二十二條 市財政局要推進績效信息公開,重要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要與預決算草案同步報送市級人大。
第二十三條 市級預算部門應按要求,將政策和項目以及部門整體績效目標隨同部門預算向社會公開;將政策和項目自評和部門評價結果以及部門整體自評結果,隨部門決算同步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四條 市財政局應按照有關規定將財政評價結果隨市級政府決算同步向社會公開。
第五章 激勵約束與監督問責
第二十五條 市財政局建立市級預算部門績效管理工作考核機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考核結果,必要時對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推進不力的部門進行約談并責令整改。
第二十六條 績效結果涉及整改事項的,市級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嚴格落實整改,并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第二十七條 對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績效考核結果弄虛作假,或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嚴重背離的部門和單位及其責任人,要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追責問責。
對績效管理結果應用過程中發現的財政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報送同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作為行政問責參考依據;發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市級部門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實施辦法。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8020235088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