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融資擔保監管部門),龍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金融局,市本級融資擔保機構: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的通知》(閩財金指〔2023〕10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轉發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閩財金便函〔2021〕2號)和《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福建省融資擔保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規〔2022〕4號)文件精神,為支持地方擴大實體經濟領域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的成本,促進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對融資擔保機構2022年度新增擔保業務單戶1000萬元以下,且擔保費率不超過1.5%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按一定比例給予降費獎補。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關于申報2023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本市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且獲得主管部門頒發的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擔保機構。
(二)合規經營,無違法行為、未受重大行政處罰、無涉黑涉惡問題,無失信被執行行為。
(三)被擔保企業應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制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且經營地在本市的小型、微型企業,不包括房地產業、金融業和投資與資產管理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地方國有企業資本運營平臺類企業;所擔保項目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我省區域發展政策;擔保方式應為融資擔保機構為企業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而提供的擔保。
(四)接受融資性擔保機構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管,按要求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報送數據。定期向融資擔保機構主管部門報送擔保業務統計表、財務報表及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報表。
二、獎補標準(省下達資金1443萬元加上其他可分配資金215.77萬元,共1658.77萬元)
(一)2022年新增單戶1000萬元以下融資擔保業務同比增量及增幅獎勵(552.92萬元)
獎補對象為2022年年度單戶10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額比2021年當年融資擔保額有增加的公司,無增加(增幅為負)的不列入下述公式進行計算。
1. 2022年當年融資擔保業務增加規模獎補(276.46萬元)
各公司獎補金額=(各公司2022年年度融資擔保額增加額/全市各公司2022年年度融資擔保額增加額合計)×276.46萬元
2. 2022年當年融資擔保額增幅獎補276.46萬元
各公司獎補金額=(各公司2022年年度融資擔保額增幅/全市各公司2022年度增幅合計數)×276.46萬元
(二)2022年小微企業新增融資擔保業務占比獎勵(552.92萬元)
1. 2022年單戶500萬元(含)以下的年度融資擔保業務按其實際擔保額的100%計算年度融資擔保額;
2. 2022年單戶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含)以下的年度融資擔保業務按其實際擔保額的50%計算年度融資擔保額;
各公司獎補金額=(1.2項計入獎補年度融資擔保額之和/全市各公司2022年度計入獎補的年度融資擔保額合計數)×552.92萬元。
(三)2022年小微企業新增融資擔保業務保費水平獎勵(552.93萬元)
1. 2022年化擔保費率1%(含)以下的年度融資擔保業務按其實際擔保額的100%計算年度融資擔保額;
2. 2022年化擔保費率1%-1.5%(含)的年度融資擔保業務按其實際擔保額的50%計算年度融資擔保額;
各公司獎補金額=(1.2項計入保費水平獎補年度融資擔保金額之和/全市各公司2022年度計入擔保費水平獎補年度融資擔保金額合計)×552.93萬元。
三、申報材料
(一)2023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項目申請表(見附件);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企業基本信用信息報告(從人行征信系統獲取);
(四)項目申報期內融資擔保業務專項審計報告;
(五)承諾書(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簽字);
(六)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
四、有關說明
(一)關于跨年融資擔保業務的計算
擔保期限超過一年的,視同新增業務,分年計算年化擔保金額,是指擔保時間跨年度的融資擔保業務。在實際計算時,按貸款時間計算始末,建議采取算頭不算尾的方式。如:一筆符合條件的2022年8月20日放款,2023年8月19日到期的1000萬元跨年度小型企業貸款擔保業務,計入2022年度新增融資擔保總額,不計入2023年度新增融資擔??傤~。
(二)關于平均年化擔保費率的計算
年度內符合補償條件的業務,采取按單筆分年計算年化擔保費和年化融資擔保額的計算方法,申報對象的平均年化擔保費率=∑年化擔保費÷∑年化融資擔保額×100%。
五、申報程序及時間
各縣(市、區)及龍巖高新區(經開區)融資擔保監管部門根據申報通知,組織所在地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向所在地惠企窗口申報,融資擔保機構應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由惠企窗口分流到所在地融資擔保監管部門辦理;各縣(市、區)及龍巖高新區(經開區)融資擔保監管部門對融資擔保機構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會同當地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上報,明確提出建議獎補的企業(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及相關業務數據,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11月17日前上報市金融監管局;市本級融資擔保機構應于11月17日前向市惠企窗口申報,由市惠企窗口分流到市金融監管局辦理。市金融監管局收齊申報材料后組織專家對各縣(市、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及市本級融資擔保機構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經公示無異議后,提出審核意見會同市財政局聯合下達資金。
附件1:《2023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申請表》(縣級融資擔保機構填寫)
附件2:《2023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申請表》(市本級融資擔保機構填寫)
附件3:承諾書(模板)
龍巖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龍巖市財政局
2023年10月31日
(聯系人: 市金融監管局 項張英 聯系電話:2858238
市財政局 饒志科 聯系電話:339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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