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全文公布如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要求,進一步激發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活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兩個健康”,搶抓“三大機遇”,發揮“四個優勢”,重點打好“五張牌”,著力打造“六個環境”,認真落實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全力推動我市民營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再創優勢,以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閩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到2027年,民營經濟進一步發展壯大,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在冊市場主體總數達75萬戶左右,個體工商戶總數達65萬戶左右,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入榜企業數與我市經濟規模相稱;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累計建設智能制造優秀場景和示范工廠50個以上,參與制定修訂國際標準2項、國家標準20項,累計培育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25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40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6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650家;民營經濟社會貢獻顯著增強,每年新增就業崗位2.5萬個左右;國有經濟布局和民營經濟發展定位更加合理;政務服務效能顯著提升,具有龍巖特色的民營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模式和服務鏈條全面建成,全市營商環境水平居全省前列。
二、堅持平等準入,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一)落實公平競爭制度。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政策規定,清理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歧視性規定和做法,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全面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健全隱性壁壘線索發現、認定、處置全流程網上辦理機制。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以公平監管保障公平競爭,協助省以上反壟斷執法機構開展反壟斷案件調查。
(二)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信用中國·福建龍巖信息平臺,加強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推動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依法依規公示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嚴重失信行為信息,根據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和地方補充清單實施失信懲戒措施。持續開展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健全完善各領域信用修復機制。
(三)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聚焦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打造閩粵贛邊區域高標準市場體系示范中心。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土地和勞動力市場,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承諾制”改革,支持把龍巖市人力資源服務(數字)產業園打造成吸引集聚人才的人力資源服務高地。持續推進龍巖國家級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增加有效金融服務供給。加強龍巖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健全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在賦能數字政府、數字文化版權、數字普惠金融、供應鏈一體化建設等方面形成區域特色品牌。
三、堅持服務提質,打造便利高效的政務環境
(四)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強化數字化改革引領,推動政務服務“一網好辦”。執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深化“一件事一次辦”“一業一證”改革,推進政務服務數字機器人“智能辦”,推廣告知承諾制。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建設龍巖市惠企政策平臺(二期),不斷深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幫代辦”等審批制度改革和涉及民營企業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持續優化民營企業全生命周期政務服務事項。
(五)完善金融服務支持。深化區域金融改革創新,鼓勵金融機構針對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特點推出差異化金融產品,擴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加強“信易貸”“金服云”“龍巖數字普惠金融服務平臺”等線上融資服務平臺推廣運用。組織開展民營企業融資需求專項行動,常態化開展融資需求摸排和政銀企對接,促進產業要素和金融要素精準對接。完善金融糾紛調處機制,充分發揮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站、普惠金融司法協同中心等調處機構作用,推動金融糾紛快處快結。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權融資等直接融資,加強對民營上市后備企業的輔導培育,推動優質民營企業上市融資。
(六)強化用工用地保障。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勵民營企業通過開展“訂單式”“冠名班”等校企辦學培訓模式,培育一批我市急需的高技能產業人才。健全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激勵機制,完善職稱評審辦法,建立職稱申報兜底機制。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優化職工住房、就醫、落戶、子女就學等職業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選擇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用地方式。允許工業企業在符合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布局規劃、不改變原用途、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增加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鼓勵探索以工業為主導功能的混合產業用地供給方式。
(七)降低用電用氣成本。推進工業園區供熱、供氣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提高電、氣、熱等能源供應保障能力。支持擴大民營企業直接交易電量規模和參與范圍,推行16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業用電零成本接入。根據天然氣購氣成本變動情況及時調整龍巖中心城市管道燃氣終端用戶銷售價格。探索和健全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等交易機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等新能源投資建設。
(八)健全政企溝通機制。落實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提升涉企政策穩定性、連續性和針對性,基于公共利益確需調整的,依法依規履行調整程序,合理設立過渡期。完善與商會組織、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健全掛鉤聯系重點民營企業、商會和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等制度,發揮青年企業家協會作用,每年定期組織開展全市民營企業家新春懇談會、“7·8 龍巖企業日”、“千名干部掛千企”、“全國青年企業家老區行”等活動。大力推進龍商回歸工程,完善民企簽約項目落地協調機制。
四、堅持公平公正,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環境
(九)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常態化開展涉企刑事“掛案”清理工作,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以及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推動出臺閩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司法服務保障措施,建立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掛鉤聯系機制,開辟“綠色訴訟通道”,全面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規范涉產權強制性措施和涉案財產處置程序。健全完善企業破產處置工作府院協調聯動機制,落實好“執破直通”工作機制,搭建重整企業融資渠道。強化民營企業腐敗源頭治理,依法加強對民營企業內部人員侵害企業利益犯罪行為的打擊。
(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發揮龍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中心作用,構建市縣聯動、行刑銜接的知識產權快速協調保護機制。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原始創新保護力度,落實國家關于商業改進、文化創意等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加大對侵犯商業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和惡意搶注商標等違法行為打擊力度。
(十一)提升監管和執法水平。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用好省一體化大融合執法平臺,杜絕選擇性執法,減少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依法推行涉企行政執法“首違不罰”“輕微不罰”,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十二)健全涉企收費監管機制。完善政府定價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進行常態化公示,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杜絕以評比達標表彰等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或變相收費。暢通投訴舉報平臺渠道,加強各相關部門協調聯動,公開曝光違規收費典型案例。
(十三)持續開展欠款清理整治。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完善拖欠賬款投訴處理和信用監督機制,開展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不履約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清欠行動,加強對惡意拖欠賬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賬款清理、督查、審計等制度的常態化對接機制。
五、堅持深化改革,打造敢干敢為的創業環境
(十四)支持助力產業集群建設。支持民營經濟加快鏈條協作、集群發展,按照“做優一產、做強二產、做大三產”思路,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加有色金屬、機械裝備等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發展新材料、新能源、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紡織、建材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特色現代農業、文旅康養等特色產業加快發展。提升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專業化、特色化、集群化發展水平,培育機械裝備、新材料等一批省級以上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整合提升各類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產業)園區等產業平臺,引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向園區集聚,建成一批千億級、五百億級產業園區。
(十五)鼓勵參與國資國企改革。深化國有經濟與民營經濟對接合作,鼓勵民營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國有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新設混合所有制企業等項目;鼓勵國有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參與民營企業重組、增資擴股等項目。支持民營經濟市場主體投資國有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各類債券,推動混合所有制企業改制上市。
(十六)引導參與區域對口合作。引導民營企業圍繞打造“老區+灣區”對口合作樣板,深化與粵港澳大灣區和重點城市的交流對接,重點推進廣龍合作產業園建設。深入實施新時代山海協作工程,依托廈龍合作區、武平思明高新園區、長汀晉江工業園等協作平臺,引導沿海地區優質民營企業項目向我市梯度轉移。加強與港澳臺產業協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漳平臺創園兩岸農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
(十七)支持開拓多元國際市場。支持我市有色金屬、機械裝備等民營企業“走出去”,鼓勵有條件有實力的龍商龍企開展海外并購、國際品牌創建,在境外投資建設生產基地、貿易網點、服務中心等。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參與推動龍巖—塞爾維亞“兩國雙園”建設。加快龍巖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民營企業參加境外展會,構建國際營銷服務體系,培育公共海外倉。
(十八)拓寬民營企業投資渠道。鼓勵民營企業參與交通、水利、新能源、新型基礎設施、先進制造業、現代設施農業等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建設。支持民營資本進入基于互聯網的醫療健康、養老家政、文化、旅游、體育等新興服務領域。加快推進“東南聲谷”互聯網綜合服務基地項目,深入實施“互聯網返鄉工程”,大力支持龍巖籍互聯網企業家返鄉發展平臺經濟,發揮平臺企業在創造就業、拓展消費、市場競爭中的優勢,持續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加強民營資本投融資合作對接,定期選擇一批重點項目向民營資本推介。
六、堅持科技引領,打造活力迸發的創新環境
(十九)引導民營企業管理創新。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依法推動實現企業法人財產與出資人個人或家族財產分離,明晰企業產權結構。引導民營企業建立覆蓋企業戰略、規劃、投融資、市場運營等各領域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健全民營企業風險監測、預警、應對機制,對嚴重影響企業運營并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情形提前預警。引導民營企業加強全面質量管理,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支持民營企業科學構建品牌架構體系,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識產權、品牌產品、品牌企業。
(二十)支持加大科技創新力度。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家、省“揭榜掛帥”“賽馬”等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活動。支持民營中小型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加速機制、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和服務機制。推動民營企業與全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設龍巖市有色金屬材料產業研究院、龍巖市機械裝備與專用汽車產業研究院、龍巖市新材料新能源產業研究院、龍巖市環??萍籍a業研究院等公共技術平臺,參與省重點實驗室、省創新實驗室建設,爭創國家級創新平臺。支持優勢企業設立創新飛地,提高科技服務效能。
(二十一)加強人才引進和培育。大力推進“才聚龍巖”行動計劃,持續完善“1+4+N”人才政策體系,加強青年友好城市建設,加快推進紫金山英才、巖籍優秀青年人才回引、選優生、柔性引才等專項行動。支持高層次人才帶技術、帶成果、帶團隊到我市創業,對新引進并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省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給予相應的項目補助。深化科技特派員“訂單式”和“菜單式”技術需求精準對接機制。
(二十二)支持民營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實施培優扶強龍頭企業行動計劃,不斷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分行業培育一批國家級一流企業。遵循“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的發展路徑,構建重點企業培育庫,形成結構合理的民營企業發展梯隊。支持中小企業構建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的梯度培育體系。引導龍頭企業與中小企業通過項目合作、供需對接、聯合創新等市場化方式深度融合、嵌入式發展。
(二十三)推動民營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支持民營企業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設計研發等方向延伸。實施工業數字化轉型三年行動,推進傳統產業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在機械裝備、有色金屬、新材料、生物制藥、電子信息等重點行業率先推廣應用智能生產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力爭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的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加快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實施“上云用數賦智”工程,推進“5G+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培育一批省級數字化轉型發展標桿企業。支持民營企業加大生產工藝、設備、技術的綠色低碳改造力度,創建一批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加快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
七、堅持氛圍營造,打造親商安商的人文環境
(二十四)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強對民營企業家先進事跡、加快推進新時代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宣傳報道,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選樹并宣傳推廣典型案例和標桿示范企業,引導全社會客觀正確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對龍巖市優秀民營企業家和優秀民營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褒揚激勵。加強涉民營經濟輿情跟蹤監測,依法嚴厲打擊以負面輿情為要挾進行勒索等行為。
(二十五)加強優秀民營企業家隊伍建設。發揮好福建古田干部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全國民營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作用,引導民營企業家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加強民營經濟人士教育培訓,健全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培育“導師制”,推動事業新老交接和有序傳承。建立民營經濟代表人士數據庫,完善民營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體系。穩妥做好推薦優秀民營經濟人士作為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工作,發揮工商聯在民營經濟代表人士有序政治參與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在國際經濟活動和經濟組織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十六)支持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加強民營企業家社會責任意識教育,鼓勵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將“大愛龍巖”新時代精神文明品牌創建融入企業戰略和日常管理運營中,爭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投身光彩事業和公益慈善事業,參與應急救災,支持國防建設,做到富而有責、富而有義、富而有愛。
(二十七)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規范政商交往行為,推動政商交往親而有度、清而有為。嚴格執行市委精準問責激勵擔當作為十六條措施,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決治理政商勾連破壞政治生態和經濟發展環境問題。堅持“三個區分開來”,落實容錯糾錯機制,鼓勵黨政機關、公職人員主動依法依規服務民營企業,與民營經濟人士加強溝通交流。
八、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八)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對民營經濟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建立完善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協調機制,壓實部門責任,開展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綜合改革。深化黨建強企“聯合行動”,在民營企業中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面,全面增強民營企業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在商會有效覆蓋。支持工商聯更好發揮作用。
(二十九)落實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已出臺政策的督促落實,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曉率,重點推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產權保護、弘揚企業家精神等政策落實落細。健全“12345”便民服務平臺、政企直通車等投訴維權平臺,建立民營企業訴求辦理工作機制,構建企業家意見收集、訴求辦理、問題反饋閉環處理機制。
(三十)及時做好總結評估。加強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和分析評估。在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中對涉民營經濟政策開展專項評估審查。持續完善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督導機制。鼓勵各縣(市、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結合實際大膽探索,勇于創新,及時總結推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好經驗好做法。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8020235088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