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5日,福建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組向我市移交了群眾信訪舉報件5件。我市高度重視,及時交辦至相關縣(市、區)及市直單位進行辦理?,F將第十一批群眾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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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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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D3LY20250614X001 |
劉龍山于2024年在新羅區龍門鎮賴坑村下大壁,開公路進山砍伐國家生態保護林。此事多次向新羅區龍門林業站反映,未得到處理。 |
新羅區 |
生態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新羅區龍門鎮賴坑村下大壁,實際為龍門鎮賴坑村大璧山場,種植毛竹,該山場為省級二級生態林,非國家級生態保護林,2023年4月開始由村民劉某山承包經營。 2.該山場原有一條寬1.5米的環山板車路,劉龍山為方便竹山經營,于2024年10月將長度為1050米的原板車便道寬度由1.5米開拓至寬3米,未發現砍伐行為遺留的樹樁,未發現新建道路情況。核查發現劉某山拓寬竹林便道的行為未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 3.2023年4月接到龍門鎮賴坑村其他個別山場存在盜濫伐問題,未提及龍門鎮賴坑村大璧山場或劉某山,新羅區龍門林業站工作人員與村主干第一時間到現場查巡,未發現盜濫伐現象。 |
部分 屬實 |
1.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劉某山違法征占用林地的行為依法查處。新羅區自然資源局指導該地塊林地報批手續的審核審批工作。 2.新羅區自然資源局、龍門街道辦事處加強對該地塊的巡查監管,防止盜濫伐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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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3LY20250614X002 |
龍巖市新羅區蓮花山山頂,世紀鐘樓的東側,在2017年違規審批0.8畝的宅基地,實際占用建筑面積達1.5畝,占用林地面積達2畝以上。違規開展商業經營,大量的商業活動排放的污水污染蓮花山的地下水。在核心區飼養家禽污染環境。 |
新羅區 |
水、生態 |
經核查: 1.6月15日,核查組對曹溪街道天馬山頂世紀鐘樓東側區域實地勘察,發現存在一處面積達1300平方米(1.95畝)的休閑吧設施。該休閑吧是石粉村于上世紀90年代建成的天馬快活林酒店改建而來,其中3棟建筑物系上世紀90年代建成,后經歷多個業主承包經營,經營期間進行過修繕改造,現面積約1000平方米(1.5畝);表面鋪設石子的空地約300平方米(0.45畝)于2024年12月建成,用于拓展休閑經營空間。 2.經確認,該地塊地類性質為林地,具體位于曹溪街道石粉村6林班1大班1①小班,林種屬性為水源涵養林,土地權屬歸石粉村集體所有,石粉村于2009年將該地塊承包給本村村民。進一步調查發現,3棟建筑物未辦理任何用地征占用審批手續;2024年12月建設的300平方米空地,雖以復綠和平整土地為由實施建設,但未依法履行用地報批程序,存在違規建設行為。 3.該店有辦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均在有效期內,實際地址與證照相符,未發現違規經營情況。經營場所的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澆灌山林。經營場所內及經營場所周邊未發現污水外排痕跡,無明顯臭味。調閱2024年以來蓮花水廠(地下水)取水點監測數據,結果顯示達標。 4.該地塊發現放養雞4只、鴨2只,為自食用,未聞見明顯異味,未發現養殖廢水亂排等現象。 |
部分屬實 |
1.立行立改。由新羅區自然資源局將違法線索移送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查處。曹溪街道督促業主完成家禽清欄工作。 2.舉一反三。由新羅區曹溪街道辦事處加強巡查監管,制止違規占用林地或改變林地性質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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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3LY20250614D002 |
新羅區中城街道陵園路82號C棟6樓周末時間裝修,噪聲擾民。 |
新羅區 |
噪聲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該住戶于2025年6月10日開始裝修,現裝修進度為對原衛生間、廚房、陽臺等墻面進行敲打拆除階段。 2.該住戶于6月13日晚在小區業主群表示因趕裝修進度,準備在周末時間進行墻面敲打作業,在業主群內征求小區其他住戶意見,業主群內未有業主表示反對,故該住戶于6月14日進行了敲打作業。 3.6月15日核查時,該戶已停止裝修作業。經入戶隨訪該小區住戶,住戶表示知曉6樓住戶裝修事宜。 |
屬實 |
1.推進立行立改。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該業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業主嚴格遵守規定的裝修時段,避免噪音擾民。 2.加強普法宣傳。加強普法宣傳,通過小區宣傳欄張貼普法告示、組織入戶宣講等方式,引導居民共同遵守有關規定,共同營造安靜的生活環境。 3.強化巡查管控。新羅區城綜局強化對噪聲高發區域及敏感區的日常巡查,發現噪音擾民行為及時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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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3LY20250614D003 |
新羅區南城街道勞動局集資房樓下有多家小炒店油煙往小區里面排,油煙味影響小區居民生活,有向相關部門反映過,沒有徹底解決。 |
新羅區 |
油煙 |
經核查: 1.新羅區南城街道勞動局集資房樓下有4家餐飲店為:新羅區食香汀州飯店、新羅區豆花香小吃店、新羅區老范美食店、新羅區鴻鵬美小吃店,均為沿街店鋪。該4家餐飲店均配備有靜電光解復合式飲食業油煙凈化裝置且有運行。其中,新羅區食香汀州飯店、新羅區老范美食店和新羅區鴻鵬美小吃店3家餐飲店產生的油煙經凈化后通過管道排空,未向小區內部排放。豆花香小吃店產生的油煙經凈化后通過管道排向小區內側,該店油煙凈化裝置老舊,部分油煙管道有破損,油煙從破損處外逸。經走訪周邊住戶,豆花香小吃店油煙排向小區內,影響周邊住戶生活。因豆花香小吃店主要經營早餐小吃類蒸煮食品,無法達到連續一小時產生油煙的的檢測標準,未達到油煙檢測條件,無法開展油煙檢測。2.2023年以來,12345平臺收到該處相關餐飲油煙投訴1次(2023年2月18日),接到訴求后新羅區相關部門立即按要求開展調查核實,發現新羅區豆花香小吃店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相關部門立即要求該店鋪整改。2023年2月26日,該店鋪已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裝置。 |
部分屬實 |
1.推動立行立改。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督促新羅區豆花香小吃店更換新的油煙凈化設備,并對排煙管道進行整改。目前,豆花香小吃店已完成油煙凈化設備的更換安裝。督促4家餐飲店加強油煙凈化設備維護管理,加密清洗頻次,確保油煙凈化設備正常高效運行。 2.強化巡查監管。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進一步強化小炒餐飲行業的日常巡查管控和指導,重點加密油煙凈化設備使用、更新、清洗及油煙排放的檢查,確保油煙凈化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并定期進行維護清洗,油煙達標排放,同時,不定期開展“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從源頭杜絕油煙擾民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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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3LY20250614D004 |
新羅區北城街道御佳園和亞金富都的交界處有幾戶人養雞,挖了一個坑堆放水果蔬菜,每天早上或傍晚都會有類似豬糞味的惡臭,臭味持續一個多小時,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有向相關部門反映,但是控制一段時間又會反復。 |
新羅區 |
大氣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新羅區北城街道御佳園和亞金富都的交界處地塊主要為御佳園小區二期B地塊住宅用地,為福建龍巖御佳園房地產有限公司所有,該地塊與周邊居民的最近距離為30米,暫未開發建設,周邊居民有6戶在此圈地養殖家禽。 2.6月15日現場核查時,發現謝洋村林某在鐘城山將豆腐渣、酒糟及市場售剩蔬菜水果放入塑料桶中發酵后飼養家禽,現場衛生條件差,走訪周邊居民情況,反映臭味問題主要發生在林某在早晚喂養時,持續時間不等;其余5戶,未發現有異味情況,也未發現堆放水果蔬菜的坑。 3.2024年至今,12345平臺共接到該區域相關問題8件,新羅區相關部門均及時前往核查,要求當事人停止飼養并自行清理現有家禽,避免異味散發情況發生。勸導后養雞戶對養雞場地衛生進行清理,謝洋村林某戶的養殖規模有縮小,異味減輕,但時有反復。 |
部分 屬實 |
1.立行立改。由新羅區北城街道辦事處牽頭,新羅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配合,督促林某戶立即整改,對散發異味的豆腐渣、酒糟等進行清除,開展環境衛生整治。 2.加強監管。新羅區北城街道加強重點區域的巡查監管,及時發現處理違法養殖行為,督促地塊業主加強地塊管理。 3.強化宣傳。新羅區北城街道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普及宣傳,引導群眾樹立環保理念,共同維護良好城市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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