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福建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組向我市移交了群眾信訪舉報件4件。我市高度重視,及時交辦至相關縣(市、區)及市直單位進行辦理。現將第八批群眾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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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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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D3LY20250611D003 |
永定區陳東鄉政府借助引進養牛、洗砂場、種植蝴蝶蘭及冷鏈廠項目,實際上是在這些項目地址挖礦,挖出后到高豐村洗砂場洗礦,已經好幾年了。最近因村民舉報養牛項目沒有進一步開挖,之前有向相關部門反映過,沒有得到解決。 |
永定區 |
生態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永定區陳東鄉養牛、洗砂場、種植蝴蝶蘭及冷鏈廠項目,均為陳東鄉近年的招商引資項目。 2.經現場核實,四個項目均處于停工狀態,未發現挖礦、洗礦問題。 3.養牛項目停工主要原因是與部分土地征拆問題未協商到位,并非因村民舉報。2024年9月至今,陳東鄉政府共收到12345平臺轉辦的投訴件共11件,內容均是反映農意美肉牛育肥場項目偷挖稀土、破壞村民墳墓的問題。陳東鄉政府經核查后未發現信訪反映問題,均按期反饋,并組織人員與多次與其對接遷墳相關事宜,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
部分屬實 |
1.做好群眾工作。永定區政府積極主動與涉及征地矛盾的群眾溝通,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堅決避免矛盾激化。 2.加強宣傳引導。永定區政府加強信息公開和正面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群眾訴求,消除群眾疑慮,取得群眾理解和支持。 3.強化巡查監管。永定區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日常巡查,對轄區內非法洗砂挖礦行為“零容忍”,一經發現,依規依法嚴厲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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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3LY20250611D004 |
1、永定區天子溫泉內部的煙囪經常冒黑煙,空氣中彌漫疑似燒焦味。2、天子溫泉河對面書嶺村的垃圾回收點,經常垃圾就地焚燒,產生惡臭,影響周邊居民。 |
永定區 |
大氣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天子溫泉實為龍巖市永定區天子溫泉開發有限公司,位于龍巖市永定區城郊鎮東溪村,已辦理環評報告審批并取得排污許可證,該公司建有一臺生物質燃料鍋爐,使用生物質顆粒作為燃料,鍋爐廢氣通過處理后經煙囪排放。 2.永定區城郊鎮書嶺村全村共有兩個垃圾投放點,由龍巖永定雪品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安排1名垃圾清運員每天開展1次清運工作。 3.6月12日龍巖市永定環境監測站現場對天子溫泉鍋爐除塵器出口廢氣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未超標。走訪周邊最近兩個村(東溪村、書嶺村),居民均反饋未看到煙囪冒黑煙及未聞到疑似燒焦味。檢查發現鍋爐新添加燃料初燃(未充分燃燒)期間,近距離可肉眼看到煙囪排放的煙略顯黑色。 4.書嶺村許姓組垃圾投放點周邊發現垃圾焚燒痕跡,另一處曾姓組垃圾投放點未見焚燒痕跡。經走訪周邊居民,反映垃圾焚燒主要發生在春節期間,因垃圾轉運不及時偶有保潔員自行焚燒垃圾,焚燒垃圾時會產生刺激性氣味;或有村民在垃圾投放點附近焚燒秸稈枯草。 |
部分屬實 |
1.永定區政府加強對永定區天子溫泉開發有限公司的監管,督促其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確保鍋爐尾氣穩定達標排放。 2.龍巖永定雪品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加密垃圾清運頻次,加強對環衛工人的管理和懲戒,杜絕再次發生私自焚燒垃圾情況;永定區政府對該公司運營管理情況予以月度考核扣分處理,并扣除本月服務費用的1%。 3.永定區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制止焚燒秸稈雜草、垃圾的行為。同時,加強宣傳教育,設置禁止焚燒垃圾警示標語,提高村民環保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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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3LY20250611D005 |
新羅區恒興綠景興業銀行的空調外機一整排立在小區內草地上,全天開機噪音很大,影響1、2、3號樓居民生活。 |
新羅區 |
噪聲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為興業銀行新興分行,位于新羅區西陂街道華蓮路142號恒興綠景小區2棟一樓,該銀行的2臺中央空調外機立在新羅區恒興綠景內草地上,面對該小區1、2、3號樓,與1號樓一墻之隔,與2號樓距離10米,與3號樓距離15米??照{運行時間為興業銀行工作時間(9:00-21:30),空調外機產生的噪音對低層樓居民有一定影響。 |
屬實 |
1.及時推動立行立改。新羅公安分局、西陂街道現場協調各方達成解決方案,一是興業銀行在使用空調的時間上做出調整;二是對空調外機加裝隔音擋板降低噪音,現興業銀行已訂購隔音擋板,預計6月22日到貨并安裝;三是經走訪部分業主,講明銀行空調外機噪音整改方案,已得到業主理解支持。 2.加強重點區域巡防。新羅公安分局針對噪聲高發區域加強巡邏頻次,發現噪音擾民行為及時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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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3LY20250611D007 |
上杭縣琴崗路沁園小區江西燒烤店油煙大,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
上杭縣 |
油煙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江西燒烤店實為上杭縣劉一手餐飲店,位于上杭縣臨城鎮沁園小區沿街店鋪,2025年4月開始營業。 2.6月12日19時,上杭縣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局現場核查時該燒烤店正在營業,店內設有半封閉式廚房,安裝有2臺油煙凈化一體機,分別用于炭烤和電烤區域,該店在燒烤作業期間有開啟油煙凈化設施,現場可聞輕微燒烤油煙味。該店就餐人員較多、燒烤作業頻繁時,周邊油煙異味逸散。經對該燒烤店油煙排放情況進行檢測,現場抽測5個樣本,油煙排放濃度均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要求。 3.該燒烤店位于住宅小區樓下,燒烤作業頻繁時,店主對油煙凈化設備維護清洗頻次不夠,導致油煙凈化設備處理效果變差,造成排放油煙異味逸散影響樓上居民生活。 |
部分屬實 |
1.立行立改。上杭縣政府督促該燒烤店油煙增加凈化設備維護清洗頻次,作業期間按規范開啟油煙凈化設備,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2.強化監管。上杭縣政府進一步強化此類餐飲行業的日常巡查管控和指導,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加密油煙凈化設備清洗維護頻次,確保油煙凈化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油煙達標排放。同時,不定期開展“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 3.舉一反三。上杭縣政府將聚焦油煙擾民高頻投訴問題,舉一反三,加強對夜市、燒烤等易產生油煙投訴行業的監管,網格化巡查,不定期抽查,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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