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龍巖監管分局、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印發《龍巖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9月26日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推動構建我市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內容
本《措施》共四部分十三條,具體如下:
一是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第一條、第二條)。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15%;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二是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第三條至第六條)。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和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別為15%和20%;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為2.775%和3.325%;住房公積金(含貼息貸)組合貸款中商業貸部分參與逐月沖還貸;明確單職工和雙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明確二孩及三孩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可貸額度;明確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可貸額度。
三是加大房地產“白名單”機制支持力度(第七條至第十條)。健全“白名單”機制,完善“白名單”統計制度和流程,擴大“白名單”覆蓋范圍;對“白名單”中的保交房攻堅戰項目,相關銀行業機構做好與房地產企業、城市協調機制的對接溝通,共同推動項目修復;指導銀行機構建立綠色通道,優化貸款審批和發放流程,縮短審批和放款時限。
四是支持臺胞在巖購房置業。第十一條明確臺胞在巖購房涉及首付、利率等方面與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二條規定《措施》的有效期。
第十三條明確《措施》的解釋權。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8020235088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