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及國家、省關于保障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切實落實《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支持2025年糧油生產十條措施的通知》(閩農綜〔2025〕10號)、《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巖市推動2025年一季度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龍政辦規〔2025〕1號)要求,進一步完善糧油生產激勵政策,保護調動農民糧油生產積極性,鞏固我市糧油生產穩定發展良好勢頭,確保完成2025年糧油生產各項目標任務,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勵糧油規模種植
安排資金300萬元,引導糧油種植大戶、農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耕地規模種植糧油。對流轉耕地200畝(含)以上種植糧油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按流轉耕地面積計)。對開展稻油(含油菜、花生)、稻豆(含大豆、雜豆)輪作或種植雙季稻、再生稻30畝(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補助面積=最小的一季面積×復種指數)。
二、鼓勵撂荒地復耕復種
安排資金600萬元,引導糧油種植大戶、農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連片復耕撂荒耕地種植糧油作物。對新復耕撂荒耕地種植糧油作物且相對集中連片30畝(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400元/畝;對2024年度復耕撂荒耕地種植糧油作物且在2025年度繼續全部種植糧油作物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對近年來已享受市級撂荒復耕補助政策,后再次撂荒復耕,不給予補助。
三、鼓勵糧食機械化生產
安排資金100萬元,對購置先進適用的水稻種植機械、薯類種植和收獲機械、谷物烘干機械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在享受中央、省購機補貼的基礎上,經報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備案同意后,市級再按中央補貼50%的比例給予累加補貼。
四、實施“稻+”生產模式
安排資金100萬元,創新推廣“稻+”一年多熟高質高效糧經輪作模式,著力提高種植效益。對開展稻菌(含香菇、木耳、羊肚菌)、稻芋(含檳榔芋)輪作30畝(含)以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以水稻種植面積計)。對實施稻漁、稻鴨等稻田生態綠色綜合種養的經營主體按照《龍巖市農業農村局龍巖市財政局 龍巖市自然資源局 龍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試點推進稻田綜合種養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龍農〔2021〕73號)及有關規定進行獎補。
五、實施糧食單產提升
安排資金80萬元,鼓勵引導糧油新型經營主體積極參與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促進良田、良種、良法、良機、良制“五良”融合,帶動全市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對集中連片種植水稻100畝(含)以上的經營主體,早稻、雙季晚稻畝產達600公斤(含)以上,或中稻、一季晚稻畝產達700公斤(含)以上,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個,畝產每提高50公斤,獎勵資金增加0.1萬元/個,單個經營主體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萬元。
六、實施種業振興行動
安排資金10萬元,支持農作物種質資源提純復壯與示范推廣、農作物新品種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圃建設等,單項最高獎補不超過5萬元,進一步夯實地方特色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基礎,提高農作物良種覆蓋率。持續實施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著力培育一批突破性農業品種。
七、強化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
安排資金100萬元,對村黨支部領辦的土地托管類合作社當年集中土地200畝(含)以上參與“供銷農場”水稻生產全托管的進行獎補。
繼續實施國家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對糧油生產代耕、代種、代防、代收、代烘等給予分環節或全環節補助,單季每畝最高補助130元。
八、強化耕地質量提升
強化保障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積極爭取國債資金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確保畝均財政投入3000元以上。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資金投入機制,積極引導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和管護。支持各地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修復災毀農田設施。
安排資金10萬元,加強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設。持續推進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推廣增施有機肥、綠肥種植、秸稈還田、菌渣還田等,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質量。
九、強化金融保險服務
實施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險,落實好《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金融監管局關于印發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農規〔2024〕7號)要求,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險每畝保險金額1000元,水稻保費率3%、保費30元,玉米保費率4%、保費40元;中央財政補貼保費35%,省級財政補貼保費35%,縣級財政補貼保費10%,農戶承擔保費20%。
積極推廣征信貸、輪作貸、共富貸等免抵押、免擔保、低息、貼息貸款等金融信貸產品,拓寬糧油生產貸款渠道,降低糧油生產融資成本。
十、完善工作獎懲機制
繼續將糧油生產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鄉村振興考核的重要內容,將糧油生產4項底線任務、2項指導性任務以及撂荒地復耕種糧、建立大豆示范片、推動大面積單產提升等落實情況列入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內容。安排資金100萬元,對糧油生產綜合考評前3名的縣(市、區)給予通報表揚,并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全市評選20名糧油種植大戶,給予每名獎勵2萬元。對未完成糧油生產目標任務、政策措施不力的縣(市、區)予以通報批評。
上述措施第一、二、四條,經營主體是新農人(指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涉農創業大學生)的,按規定的條件門檻降低50%,補助標準提高10%;第三條法定代表人是新農人的,按60%比例累加補貼。第一、二、四、五條措施可疊加補助。原則上各項措施補助資金總量不超過安排資金,如有超出,視情況對補助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各縣(市、區)出臺政策措施、創新工作做法、資金使用績效、糧油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等因素將作為中央、省、市級相關項目爭取、資金安排測算的重要依據。
本措施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的資金獎補政策以2025年1月1日為起算基準日。
龍巖市農業農村局 龍巖市財政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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