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二個“全國生態日”,當天,全省首單福建碳中和林項目碳匯交易在龍巖武平簽約。武平縣天源國有林場有限公司與武平永鴻復合材料有限公司簽署碳匯購銷協議,共交易林業碳匯量500噸。
據悉,碳中和林碳匯是指森林生態系統通過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從而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此次交易的碳匯項目,屬于以固碳增匯為主要目的,全面停止商業性采伐的天然林、生態公益林保護和恢復森林植被項目,能夠有效填補天然林、生態公益林無法開發林業碳匯的空白。
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列入首批全國林業碳匯試點市為契機,立足破解森林生態優勢難以轉化為經濟效益的難題,主動參與由省林業局牽頭的《福建碳中和林認定及其碳匯計量監測方法》的編制,并在我市先行先試,由武平縣開展保護和恢復植被(天然林、生態公益林)項目、漳平市開展竹林經營項目、上杭白砂國有林場開展森林經營(人工林)項目,對《方法》進行試點驗證,驗證結果已通過專家論證。
今年8月14日,省林業局正式印發《福建碳中和林認定及其碳匯計量監測方法(試行)》,標志著“福建碳中和林認定及其碳匯計量監測方法”進入成果應用階段。我市按照《方法》要求,積極開發可用于全省范圍內交易、流轉、抵銷的林業碳匯產品,即“福建碳中和林項目”。為配合《方法》的出臺以及福建碳中和林項目開發,我市開發了碳匯項目測算和樣地布設工具,設定了一批本地化參數,降低了林業碳匯項目開發門檻,節約了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成本。此外,市林業局積極對接市中級法院推進“林業碳匯+生態司法”實踐工作,暢通林業碳匯司法認購渠道。市中級法院引導破壞森林資源的被告人陳某某認購此次交易的碳中和林項目,用于替代修復受損的森林生態。
“這是一次全新探索!”市林業局局長張田華表示,此次碳中和林項目碳匯交易,是我市扎實推進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市和國家林業碳匯試點市建設的成果實踐,也是龍巖林業高質量發展邁出的新步伐、取得的新成效。他說:“我們將繼續深入開展林業碳匯實踐,進一步探索森林碳匯鞏固提升模式,推進碳中和林項目有序開發,創新林業碳匯價值實現形式,為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更多的‘龍巖經驗’?!?/p>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8020235088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