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羅區雁石鎮分管領導與民政辦主任走進轄區敬老院開展陪餐活動?,F場,陪餐人員自費購餐并與老人同桌而坐,邊吃邊聊,仔細詢問飯菜合不合口味、軟硬是否適中。餐后,陪餐人員走進后廚,逐一檢查食材儲存、食品留樣、餐具消毒等情況,并把老人的意見建議認真記在《陪餐監督記錄表》上。
這是龍巖市推行養老機構干部陪餐制度的一個生動場景。日前,龍巖市民政局正式出臺《龍巖市養老機構干部陪餐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市所有已登記備案且實際運營的養老機構中,全面推行常態化、制度化的干部陪餐機制,切實守護老年群體飲食安全。
根據方案,陪餐主體涵蓋市、縣民政局相關領導干部,養老機構所在鄉鎮(街道)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民政辦負責人以及機構負責人,形成三級聯動責任體系。在陪餐頻次上,市、縣兩級民政干部每人每年分別不少于2次和4次;鄉鎮(街道)每月至少陪餐1次,且每季度須實現轄區養老機構全覆蓋。在陪餐方式上,方案嚴格落實“四不兩直”要求,除聯合陪餐可提前協調時間外,一律不得提前通知機構做準備。陪餐人員須自費購餐并留存支付憑證,與老年人同地點、同時間、同標準就餐,嚴禁單獨加菜或另設專屬餐區。每次陪餐后24小時內須填寫《陪餐監督記錄表》,經確認后歸檔,作為機構年度考核依據。
在監管內容上,方案緊盯食品安全、服務質量、制度落實三大領域,要求每次陪餐須隨機聽取至少2名以上老年人意見。針對發現的問題,建立分級處置機制:輕微問題現場整改;一般問題3個工作日內整改到位;涉及使用過期食材等嚴重問題,立即通報市場監管部門,暫停供餐并依法查處,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運營。
方案還要求考核問責,陪餐落實情況將作為養老機構年度考核、星級評定的重要依據,對履職有力者通報表揚,對頻次不達標、記錄造假者通報批評。各縣(市、區)民政局須于每年底向市民政局報送年度落實情況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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