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屬各單位:
根據《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規定,以及按照《中共龍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部門權責清單管理的通知》(巖委編辦〔2023〕44號)的工作要求,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部門機構、職責變動情況,我局動態調整權責事項207項,其中新增權責事項54項:行政處罰事項28項、行政監督檢查事項11項、行政確認事項1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7項、其他權責事項7項;刪除權責事項24項:行政處罰事項19項、行政強制事項2項、行政征收事項1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1項、公共服務事項1項;調整權責事項129項:行政許可事項9項、行政處罰事項90項、行政強制事項2項、行政征收事項3項、行政監督檢查事項7項、行政確認事項2項、行政獎勵事項2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4項、公共服務事項1項、其他權責事項9項(詳見附件1)。
調整后,依法明確龍巖市城市管理局權責事項共189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10項、行政處罰事項119項、行政強制事項1項、行政征收事項4項、行政監督檢查事項18項、行政確認事項3項、行政獎勵事項3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14項、公共服務事項1項、其他權責事項16項(詳見附件2)。同時,2024年10月制定的市局與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事項職責分工保持不變(詳見附件3)。
附件:1.龍巖市城市管理局權責清單調整表
2.龍巖市城市管理局權責事項清單(2025年12月版)
3.龍巖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龍巖市城市管理局、龍巖市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事項職責分工》的通知(龍城〔2024〕223號)
龍巖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8020235088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