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
根據進一步做好學前教育資助工作有關規定,結合“福建省學生資助信息化工作平臺”相關統計數據,現結算你市、縣(區)2024年并下達2025學前教育資助獎補資金共萬元(詳見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1學前教育”科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省級學前教育資助資金,根據各地通過“福建省學生資助信息化工作平臺”上報的2024年春季、秋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數,補助標準按照一類困難學生每生每學年2000元、二類困難學生每生每學年1000元標準進行測算,并按照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確定的省、市、縣(區)分擔比例安排。
二、各設區市財政、教育部門應參照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附件2),及時將績效目標任務分解所轄縣、市(區),并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各市、縣(區)應按照相關要求,規范資金使用,加強績效管理,建立健全資金使用全過程績效管理評價機制。設區市應于2026年1月上旬匯總報送績效自評表至省學生資助中心。對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各地各園應根據福建省學生資助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做好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檔案管理工作,規范化歸整和管理學生資助檔案。
附件:1. 結算2024年和下達2025年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資金安排表
2. 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25年5月26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8020235088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