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
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根據各地核實的2021—2022年全省教育事業統計中城鄉義務教育學生數、小規模學校數、寄宿制學校寄宿生數,以及省定補助標準進行測算。各市、縣(區)應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按照省定標準以及閩政〔2016〕16號確定的承擔比例,落實本級財政應承擔的資金,并按照《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財辦教〔2020〕68號)、《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閩教財〔2020〕40號)要求,及時撥付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嚴禁滯撥緩撥經費,嚴禁擠占、挪用、截留、克扣經費,確保學校正常運轉。
二、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公用經費)納入直達資金范圍管理,該項直達資金的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各地要落實經費管理的主體責任,細化預算編制,加快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監督,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要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各設區市財政、教育部門應參照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附件2),及時將績效目標任務分解到所轄縣、市(區),做好績效監控和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并于2023年1月上旬匯總報送績效自評表至省教育廳財務處。
附件:1.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公用經費省級轉移支付資金安排表
2.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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