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把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自覺將抓好督察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作為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機,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截至2024年5月底,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涉及我市15項,均已完成整改,交辦304件信訪件基本辦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涉及我市9項,其中5項已完成整改通過省級驗收,4項全省共性整改任務正在推進,交辦255件信訪件基本辦結。
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廳字〔2022〕7號)《福建省環境保護督察監察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對外公開有關事項的函》(閩環督函〔2023〕8號)等有關規定,現將龍巖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進展情況公開如下: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問題
市直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宣傳部、黨校,市發改委、工信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
1.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一是近年來,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納入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重點內容,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對龍巖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二是市委黨校在處級領導干部任職培訓班、處級干部進修班、科級干部進修班、鄉鎮領導干部培訓班、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等主體班次開設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相關課程40次。
2.持續建設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先行示范區。一是龍巖市第六次黨代會提出,要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積極探索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推動龍巖生態優勢轉化為高質量發展優勢,在更高水平上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二是近年來政府工作報告都要求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提升生態品牌價值,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3.強化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一是堅持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動搖,嚴格落實市、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職責,擰緊壓實市、縣、鄉三級領導干部責任鏈條,堅定不移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二是2019年督察以來,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共30余次,市政府常務會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共50余次。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每季度至少一次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三是印發《關于成立龍巖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的通知》,成立龍巖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壓緊壓實各級各部門督察整改責任。
4.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印發實施《2024年度龍巖市藍天碧水凈土工程行動計劃的通知》,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深入推進流域性、區域性、行業性污染整治,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二是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與各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簽訂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在2019-2023年度省對市黨政領導生態環保目標責任考評中連續5年獲優秀等次。三是2023年,我市生態環境質量實現了“好于上年同期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標,居全省第三。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9.7%,優級天數比例居全省第一;全市主要流域優良水質比例100%,水質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小流域優良水質比例100%,無劣Ⅴ類小流域;全市森林覆蓋率達79.21%,居全省第一;縣級及以上、農村“千噸萬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和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均為100%;公眾生態環境滿意率調查全省第二。
5.鞏固提升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成果。一是長汀水土流失治理點列入教育部2023年全國高校思政課教師“生態有?!敝黝}研修培訓班現場教學點,龍巖市水土保持工作機制被借鑒吸納入中辦、國辦《關于加強新時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見》,《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長汀模式》入選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改革成果案例。二是上杭縣廬豐豐濟村美麗田園入選全省鄉村“五個美麗”建設典型案例,在全省首次創新開發環境污染防控綜合險。三是新羅區創新“生態司法+碳匯補償”機制,通過全省首例森林碳匯補償刑事案件,推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碳匯修復補償案件審理經驗,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二、有的地方生態環境法治觀念比較淡薄問題
市直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林業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公安局、司法局、檢察院、法院,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
1.強化生態環境立法。一是被賦予地方立法權以來,龍巖市人大常委會共制定頒布12部生態文明建設有關的地方性法規,不斷建立健全全市生態文明建設長效機制。二是印發《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方案》,落實龍巖市市直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三是2021年10月,龍巖市成功創建了全省首批地級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成為了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排頭兵、先行地。
2.增強生態法治宣貫。一是每年開展市直單位公職人員學法考試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領導干部及國家公職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二是市級各有關部門開展一系列線上線下相結合的“6·5世界環境日”“8·15全國生態日”“全國土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濕地日”“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等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三是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和“兩微”公眾號等宣傳平臺,突出企業負責人等重點人群法治宣傳范圍。持續開展各類生態破壞違法案件的專題警示教育,通過“龍巖生態環境”“龍巖普法”等公眾號發布典型案例和普法宣傳,以執法警示引導群眾知法、尊法、守法,做到以案釋法、以案示警。2024年以來,龍巖市融媒體中心推出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報道100余條。
3.加強部門執法聯動。2020年以來,市、縣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各類生態破壞和環境違法行為。一是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持續開展“清水藍天”環保專項執法行動,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991件、處罰金額7401.55萬余元,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和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210起。二是市林業局會同公安部門開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昆侖”專項行動等,破獲涉林刑事案件713起,完成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整治84件,有效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三是市自然資源局持續深入開展嚴厲打擊盜采稀土、煤、金礦等礦產品專項行動,派出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工作督查檢查組4195個(次),檢查礦山1045家(次),檢查廢棄礦山和非法采礦點7556個(次)。聯合公安等部門開展涉爆涉礦攻堅行動,立案查處涉礦案件34起,行政處罰案件12起,處罰金額45.33萬元,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2起。四是市水利局常態化推進河湖“四亂”清理,排查登記河湖“四亂”問題1307處,已全面完成整治銷號。2024年完成2318個省級圖斑復核、審核工作,并對確認的53個河湖問題按序時進度進行整改,河湖面貌得到明顯改善。同時,我市持續加大河湖庫“四亂”的排查、整治工作,讓河湖“四亂”問題得以有效解決。
三、對群眾反映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重視不夠問題
市直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信訪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
1.建立信訪件驗收銷號機制。印發《龍巖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件整改驗收銷號流程》,嚴格執行驗收標準,規范備案銷號程序,做到“整改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根據調度,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的304件信訪件、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交辦的255件信訪件基本辦結。2023年,開展兩輪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件“回頭看”,督促各縣(市、區)加強排查整改力度,舉一反三,確保群眾訴求得到真正解決。
2.開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治行動。一是2023年組織開展龍巖市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明確6大專項攻堅26項具體任務。通過努力,龍巖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和全市水環境質量等得到了有效提升。二是印發《龍巖市2024年深化拓展“三爭”行動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方案》,聚焦25項具體任務,持續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整治。三是先后組織開展“靜夜守護”“揚塵整治”和“油煙整治”專項行動,其中“靜夜守護”“揚塵整治”已取得實效,順利通過驗收結題,油煙整治正在開展中。
3.健全信訪投訴工作機制。市生態環境局全面整合信訪投訴業務,成立信訪投訴處理中心,統一受理群眾信訪問題,建立規范受理、分類辦理、定期研判等工作機制,推進重點信訪問題整改。進一步完善有獎舉報機制,制定《龍巖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試行)》,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查處有獎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案件42件,嚴肅懲處了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四、保護區管控不力問題
市直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委、工信局,有關縣(市、區)黨委和政府,梅花山保護區管理局、梁野山保護區管理局、汀江源保護區管理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展:
1.持續強化責任考核。一是每年制定市對縣(市、區)黨政領導生態環境目標責任書及相關績效指標考評細則,并組織專家評審團不定期督導和考評,年終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運用于各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和干部獎懲任免等。二是將“自然保護區保護”工作納入縣(市、區)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和林長制績效考核內容,督促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2.摸清自然保護區家底。全市現有梅花山、梁野山、汀江源3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按要求形成自然保護區矢量數據庫和各類界碑埋設工作。《福建梅花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2017年—2026年)》《福建汀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2017—2026年)》,獲(原)國家林業局批準實施;《福建梁野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2023—2032年)》已獲國家林草局批復同意;《龍巖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已通過相關部委會審,上報國務院待審批。
3.強化“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一是牽頭制定印發《龍巖市“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紅線內區域)遙感監測問題線索。二是完成2019-2022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79個遙感監測線索問題整改銷號。三是完成“綠盾2023”強化監督檢查反饋2個問題整改銷號。
4.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劃定工作。2020年6月,全市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成果于通過市政府五屆第四十四次常務會議審查。2022年10月,自然資源部審核通過福建省“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并將其作為建設項目用地報批的依據。2020年至今,全市經批準項目用地4.6萬畝,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用地政策及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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