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全市上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立足實際、深化實踐,統籌推進龍巖法治建設,為建設閩西南生態型現代化城市,打造有溫度的幸福龍巖,奮力譜寫新時代新龍巖建設新篇章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一、聚焦精準落地,著力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2020年以來,我市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黨政同責、法治督察等各項制度機制,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新機制。充分發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牽頭抓總作用,積極發揮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檢查考核、具體推動等職能,各級各部門共同抓好貫徹落實,形成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強大合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制定下發2020年工作要點,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組織領導、保障措施等方面,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積極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二是法治建設黨政同責取得新成效。認真貫徹落實《龍巖市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分工方案》,進一步夯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市政府堅持在市委的領導下,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各方面,積極主動向黨委匯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制定下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點。三是法治督察工作呈現新常態。根據中央、省的要求,我市嚴格對標對表,先后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法治政府建設、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等方面的專項自查,有力推動了法治政府建設。
二、聚焦制度建設,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我市以構建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體系為引領,以提高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為基礎,以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為保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1.穩步推進地方立法。堅持政治引領,確保立法工作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認真執行重大立法事項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健全完善請示報告各項程序,做好政府立法計劃、重點規章項目以及重大立法事項提請黨委研究有關工作。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緊扣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三大領域,為高質量發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3月,頒布《龍巖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同時,穩步推進《龍巖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立法相關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龍巖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我市地方性法規的起草相關工作,對《龍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龍巖市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龍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我市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開展調研并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著力提升立法質量,以問題為導向,推進立法精細化,因地制宜立科學的法、管用的法、小而精的法、特色鮮明的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務轉型發展的需要。
2.提升決策法治化水平。一方面,規范行政決策行為,保障行政決策合法、民主、科學。充分發揮政府法治機構、部門法治機構和法律顧問在制定政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嚴把決策合法關。另一方面,不斷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2020年審查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協議)及其他涉法性文件共156件次,及時糾正違法文件,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規范性文件40件,審查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報備的規范性文件343件。部署開展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民法典涉及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共清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451件,其中廢止133件,擬修改27件,繼續有效291件。
3.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一是堅持抓引領強導向。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行政執法工作,在行政執法中切實體現人民利益、維護人民權益。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行政執法等工作,制定出臺并認真實施《關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實施方案》等文件。二是堅持抓管理強服務。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做“減法”、市場監管做“加法”、公共服務做“乘法”, 實現權力“瘦身”、職能“健身”。三是堅持抓改革強實效。在新羅區、永定區、龍巖經開區(高新區)開展執法體制改革,在新羅區雁石鎮、永定區高陂鎮、長汀縣河田鎮等經濟發達鎮開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在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開展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確保改革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和制度框架內運行。四是堅持抓規范強管控。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人性化執法、柔性執法、陽光執法,讓人民群眾在剛性法律中感受到法律的溫度。五是堅持抓制約強監督。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三、聚焦依法治理,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落實普法責任,提高宣傳實效。將黨政機關普法和傳統媒體、微信、頭條號等新興媒體融合,通過專家解說、信息、知識競賽等形式,進行全方位普法,真正做到文字、畫面、聲音綜合傳播,重點開展憲法、民法典、我市地方性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二是突出抓好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健全并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把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必修課。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考試制度,組織干部參加任職前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廉政法律知識測試。各單位結合公務員崗位需要,組織開展學法用法征文、知識競賽、演講比賽、法治講座等,進一步豐富公務員學法用法形式。三是以法治助推鄉村振興。市委依法治市辦下發《龍巖市加強法治鄉村建設工作方案》,認真落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引導群眾學法懂法守法用法。進一步鞏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質量,強化動態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四、聚焦矛盾糾紛化解,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我市積極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一方面,切實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創新行政復議調解工作方式,化解行政爭議,綜合運用復議意見書、建議書、考核評價等手段,以復議監督倒逼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扎實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2020年8月出臺《龍巖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若干意見》,建立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指揮調度中心,加強市、縣、鄉鎮(街道)、村(居)四級調解中心和調解員隊伍建設,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銜接機制,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扎實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成訴、成訪前,降低民商事立案數、刑事發案數,減少重復訪、越級訪,有效防止重大群體性事件、惡性“民轉刑”案件和個人極端案件的發生。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與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任務和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如:少數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水平不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監管執法力量與放權實踐有待進一步銜接等等,我市將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年。我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補齊不平衡不充分短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深度融入新發展格局,努力建成符合新時代要求的法治政府,為龍巖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建設閩西南生態型現代化城市、打造有溫度的幸福龍巖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龍巖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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