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網購促銷活動即將來臨,為營造公平競爭、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平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龍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市網絡交易平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出如下要求:
1. 依法依規經營,落實主體責任: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網絡交易經營者的各項義務。平臺經營者要嚴格審查核驗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平臺內經營者應在網店首頁或平臺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相關行政許可信息,做到“亮照、亮證、亮規則”經營。
2. 誠信促銷,杜絕價格欺詐:在促銷活動中,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杜絕“大數據殺熟”,確保價格策略透明。不得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嚴禁虛構原價、先漲后降、虛假打折、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明確優惠措施適用產品的品類、范圍、能否疊加使用以及使用期限等,對于開展預售活動,要明確預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時間、金額、發貨時間以及雙方責任等,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3. 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秩序:堅決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刷單炒信、不虛假交易、不商業詆毀、不實施違法搭售、不利用數據和算法等技術手段妨礙干擾其他經營者正常經營。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加強對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的管理,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發布侵權商品信息,共同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4. 保護商家權益,推動規則公平:平臺經營者應推動平臺規則公開公平,充分尊重商家自主經營權,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商家參與促銷活動,不得設置不合理的平臺交易規則、技術壁壘。健全商家申訴機制,及時回應商家的合理訴求,為商家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經營環境,促進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
5. 加強直播營銷管理,確保合規運營:直播過程中要全面、真實、準確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嚴禁虛假宣傳、夸大功效、誘導消費等行為。 嚴禁利用電商平臺、直播間、視頻引流等方式誘導老年人高價購買藥品、保健品等“坑老”行為。
6. 保障商品質量,加強商品管控。平臺應開展商品信息發布審核和實時巡查,建立健全商品質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不得發布虛假、誤導性的商品信息,不得銷售“三無”產品、無證CCC產品、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商品等。重點問題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應展示承諾達標合格證。強化對燃氣具、電動自行車、肉制品等商品和服務信息持續開展自查自糾。及時下架或刪除違法違規產品鏈接,對違規商家采取限流、封禁等措施并依法報告相關部門。
7. 規范廣告行為,杜絕虛假廣告: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 。嚴格遵守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發布虛假廣告、不欺騙誤導消費者。重點規范醫療美容、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重點領域廣告和明星代言等廣告行為,未經審查批準不得發布相關廣告;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確保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
8. 暢通投訴渠道,積極處理糾紛:嚴格落實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網絡購物“三包”等規定,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的合理退換貨要求,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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