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潔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中心城區柔性執法,打造有溫度的旅游環境的建議》(第20264071號)收悉?,F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我局印發城市管理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對我市中心城區沿街商鋪店外超范圍經營、戶外廣告設置不規范等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或者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二)強化服務為先。督促指導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積極踐行住建部“721”工作法(70%的問題用服務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解決),對中心城區沿街商鋪店外超范圍經營、戶外廣告設置不規范等情況堅持勸導為主、執法為輔。2026年以來,共勸導5200余戶沿街商鋪整改店外超范圍經營行為、900余戶沿街商鋪整改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
(三)強化疏堵結合。督促指導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主動對接中心城區各鎮街、社區,結合各自轄區實際,因地制宜指導具備條件的沿街商鋪有序開展店外劃線經營或利用自有場地開展促銷活動。截至2026年5月底,累計為219戶沿街商鋪施劃外擺線,支持219戶沿街商戶利用自有場地開展促銷活動,有效助力經濟發展。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局將持續督促指導新羅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做好中心城區市容秩序管控有關工作,提升龍巖城市環境。
領導署名:黃裕珍
聯 系 人:林文華
聯系電話:0597-2258520
龍巖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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