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映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全面推進龍巖市居民小區充電樁建設的建議》(第1075號)收悉,我局作為分辦單位,現將相關建議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優化充電樁安裝審批流程。我局積極履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職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依法配合充電樁安裝。2023年我局印發《關于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安裝工作的通知》(龍城〔2023〕196號),明確要求物業企業不得無故拒
絕或阻撓,對拒不配合的依法實施信用扣分。2025年9月再次下發通知,進一步強調物業企業的協助義務。同時,我局多次與國網龍巖供電公司溝通,推動將“物業同意證明”修改為“物業同意協助證明”,厘清職責邊界,有效緩解物業以“安全擔責”為由推諉的問題。2025年12月3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印發《福建省既有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工作方案》(閩建城〔2025〕16號),實行既有住宅小區分類施策的推進策略,進一步規范既有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接電報裝流程,簡化審批手續。下一步,我局將督促指導物業企業積極配合提供相關圖紙、現場勘察和施工,并在職責范圍內積極協助業主解決充電設施安裝或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二、壓實物業企業主體責任。我局已將配合充電樁建設納入全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核心指標。對推諉阻撓、無故拒絕的企業,依據《福建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予以約談、通報并扣減信用分值;情節嚴重的,聯合有關部門限制其參與物業項目招投標。同時,我局將物業企業充電樁配合情況及日常安全巡查履職情況納入年度物業服務質量考核。下一步,我局將持續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對典型推諉案例予以公開通報,確保物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三、精準分類推進充電設施建設。我局立足物業管理及公共停車場管理職責,分類推進設施建設。一是配合市住建局推動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建設充電樁,對具備條件的小區統一規劃建設集中式充電區,對電容不足的區域配合國網龍巖供電公司優先實施電網增容改造。二是指導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推動在具備公共空間條件的小區建設“智能共享充電樁”,采用“掃碼預約、分時充電”模式,督促物業企業配合做好日常管理。三是推進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在新建公共停車場中嚴格落實充電設施配建要求,近幾年西城立體停車場、龍巖大橋橋下停車場、和順停車場等已配建充電樁135根。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在新建公共停車場中落實配建要求,推進既有停車場改造加裝充電樁,配合相關部門構建全市“15分鐘充電圈”,力爭2026年底前市區所有小區至少建成1處公共充電區。
四、強化安全監管與運營管理。我局聯合市消防救援支隊印發《關于做好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巖消〔2025〕47號),組建物業小區消防宣講隊574支,吸納宣講人員1910名,提升物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督促物業企業將充電設施納入日常安全巡查重點,建立安全臺賬,對私拉飛線、設施老化等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在充電設施安裝前,督促物業企業配合對安裝位置進行安全評估,避開居民窗戶、燃氣管道等敏感區域。2026年以來,全市物業主管部門累計開展安全檢查101次,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開展安全自查1936次,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開展安全自查6712次,持續壓實充電設施安全管理責任。同時,指導物業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公共充電樁收益管理,保障非充電居民合法權益。下一步,我局將指導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加強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培訓,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對違規行為依法整改,確保充電設施運行安全。
五、推動智能化管理。我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運營企業做好充電樁數據接入的現場協調工作,鼓勵運營企業推廣有序充電技術,通過峰谷電價引導居民錯峰充電,緩解電網負荷壓力。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推動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做好智能化充電設施的安裝與維護,進一步提升充電服務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領導署名:林文榮
聯 系 人:林建聰
聯系電話:0597-2258883
龍巖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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