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明確了方向。2025年1月,省政府印發《福建省營商環境建設規劃(2024—2029年)》,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立足閩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以一流營商環境推動龍巖高質量發展,龍巖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龍巖市營商環境建設規劃(2025—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發展目標
《規劃》提出以打造全國革命老區營商環境建設標桿城市為總體目標,按照服務企業、創新突破、公平開放、多方共為、智慧便利的原則,著力提升營商環境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水平,推動經營主體滿意度和區域競爭力躋身全省前列。同時,設置2027年、2029年、2030年三個年度具體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單位,確保改革成效可量化。
三、重點任務
《規劃》圍繞紓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問題、服務企業項目建設生產、聚焦特色領域改革、爭創試點示范,提出打造八大環境。
(一)打造公平高效的市場環境。包括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4個部分內容。
(二)打造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包括完善營商環境法規制度體系、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提升法律服務效能等4個部分內容。
(三)打造自由便利的投資貿易環境。包括強化對外交流合作、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平、推動跨境貿易創新發展、加快推動兩岸共同市場建設等4個部分內容。
(四)打造智慧便捷的政務服務環境。包括深化數據賦能政務服務、優化行政審批服務、加強線上線下涉企服務等3個部分內容。
(五)打造活力迸發的科技創新環境。包括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推動“四鏈”深度融合、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等3個部分內容。
(六)打造協同適配的產業發展環境。包括深化產業增值化服務、提高產業協作配套能力、加強新產業新業態制度供給等3個部分內容。
(七)打造公平獲取的要素環境。包括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加強各類要素保障、完善公用基礎設施等3個部分內容。
(八)打造和諧包容的社會環境。包括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增強衛生服務整體能力、健全多層次廣覆蓋社會保障體系、營造尊重企業家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等4個部分內容。
四、有關要求
1.通過健全業務協同、政企互動、問題閉環管理等體制機制,壓實各方責任鏈條,推動各項舉措落地見效。
2.《規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龍巖市營商環境建設規劃(2025—2030年)》由龍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讀,聯系電話:0597—29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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